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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會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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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館設施委員會【簡介】
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場館設施委員會設置辦法

 

本辦法經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五日第四屆第五次理事會議通過

 

 

一、本辦法依據本會章程第二十三條訂定之。

 

二、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(一)  辦理運動場地設施研究、發展、諮詢與服務之相關業務;
(二)  推動本會運動設施經理人研習會及證照檢定考試之相關業務;
(三)  辦理運動場地設施規劃與設計研習會及證照檢定考試之相關業務;

(四)  推動、規劃、執行其他與運動場館、設施有關之業務。

 

三、 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,副主任委員一人、委員三~七人,由理事長提請理事

       會審議通過後聘任之,其任期與當屆理事長任期相同,連聘得連任。

 

四、 本委員會設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主任委員聘任之,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本委員會

       相關事務。

 

五、 本委員會係內部組織,應遵行本會章程所訂之任務,並執行理事會交辦事項,

       對外行文以本會名義行之。

 

六、 本委員會之經費預算,應納入本會之年度計畫辦理。

 

七、 本委員會每三個月舉行會議一次,由主任委員召集之,並擔任會議主席,必要時

       得召集臨時會議,主任委員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,由副主任委員擔任主席。

 

八、 本委員會之決議,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委員較多數之同意,並經提報本

       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。

 

九、 本委員會主任委員若經理監事會通知應列席本會理監事會議,俾進行經費、工作

       之報告及討論。

 

十、 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會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 

十一、       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臺灣體育運動管理會場館設施委員會成員名單
  • 主任委員:劉田修(樹德科技大學)
  • 副主任委員:胡廷鴻(泰達運動顧問有限公司)
  • 委員:王慶堂(國立臺灣體育大學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康正男(國立台灣大學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廖尹華(國立雲林科技大學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周宇輝(泰達運動顧問有限公司)

  • 執行秘書:周宇輝(泰達運動顧問有限公司,兼任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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